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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5498万元!湖南省生态损害赔偿金额最高

发布于:2020-12-17 来源:网络转载

近日,湖南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额最高的公益诉讼案宣判!侵权赔偿总额5498万元!

日前,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彭等涉及非法采矿、寻衅滋事、重大责任事故和生态环境破坏等犯罪集团作出二审判决,维持原判,由31名被告人共同承担侵权赔偿合计人民币5498万元。

今年9月15日,长沙县人民法院认定彭、等31名被告人非法采矿、寻衅滋事、制造重大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6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并处罚金。

关于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责令16名被告共同承担侵权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失赔偿2400万元以上;责令25名被告共同承担侵权造成的矿产资源损失赔偿3000万元以上,侵权赔偿总额达到5498万元;责令被告在省级以上新闻媒体公开道歉。宣判后,彭、等19人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2012年,上诉人彭明知湘江水域禁止采砂,为获取非法利益,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购买、改装非法采砂船在湘江长沙、湘潭段非法采砂。2016年,彭通过他人介绍上诉人。得知杨晓慧在新开的店铺区有一定的影响力,有一批人可以调配后,他采取合伙开海鲜店、加入干股、租用采砂船非法采砂的方法,拉拢杨晓慧。此后,以彭、为主要分子的罪恶集团逐渐形成。围绕长沙市和株洲市的非法采砂,犯罪集团开展了寻衅滋事等诸多违法犯罪活动,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从2012年到2019年,彭等人非法开采了近75万吨沙子,赚了3000多万元。其疯狂的非法开采造成了河床结构破坏、水生生物和矿产资源破坏、水质下降等一系列严重后果。

二审原审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附带民事公益部分认定损失,划分赔偿责任,认定赔偿金额符合法律规定,故作出前述裁定。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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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被告人 万元 湘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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