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北京生活都市网 >> 房产 >> 商业贷款用于买房 一次能借几百万吗?中介说可以帮助买家“开公司”
商业贷款用于买房 一次能借几百万吗?中介说可以帮助买家“开公司”
商业贷款原本是用来支持实体经济和小微企业的,现在变成了很多中介宣传的可以用来买房的低息贷款。记者发现,只要北京有房,中介声称可以一次性获得数百万的低息经营性贷款。
去年以来,金融业加大了对实体经济和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个人经营性贷款利率明显低于个人房贷利率。最近,一些股份制银行提高了个人贷款利率,但仍低于抵押贷款利率。在这种背景下,仍然有贷款中介积极吸引客户,说是可以帮助个人客户“一条龙”,用个人贷款代替抵押贷款来节省利息。
发现股份制银行提高了经营性贷款利率,但仍低于个人房贷利率
第一套房贷利率为5.2%,第二套房贷利率为5.7%。最近北京个人房贷利率稳定。同样被搁置的还有大型国有银行的个人商业贷款利率。某大型国有银行分行负责人告诉《北京青年报》,该行个人业务贷款利率并未上调,无担保信用贷款利率在4%左右,有担保利率为3.85%。
然而,几家股份制银行的个人贷款利率已经悄然上调。
北青报记者以客户身份咨询了北京几家股份制银行。一家股份制银行的业务人员说,最近提高了经营性贷款利率,过去最低3.85%,现在最低只能达到4.35%,最高可以达到4.75%。
“之前利率是4.35%,现在一般是4.65%,但是几乎没有人能满足这个条件。”另一家股票银行的工作人员说。
据存量银行个人贷款业务经理介绍,银行个人贷款利率之前为3.85%,现在最低为4%。具体利率由系统确定,但部分客户认可的利率略高于4%。
只有一家股份制银行的个人贷款经理说,最近银行的营业贷款利率没有上调,利率一直在3.85%-5.15%的范围内,但很少有人能批准3.85%,大多数客户最终适用的利率是4.65%。
总体来看,北京股份制银行个人业务贷款主流利率在4.65%左右,最低在4%左右,最高一般不超过5%,仍明显低于个人房贷利率。
调查:银行说审计监管严格,实际规定不一样
监管部门一再要求贷款资金违反规定流入股市和楼市。几乎所有的银行工作人员都表示,个人业务贷款的审查是严格的,需要符合一定的资格。大额贷款需要委托付款,不能直接进入贷款人个人账户,贷款后会检查资金流向。但是从细节上来说,银行之间还是有一些区别的。
比如贷款额度方面,有的银行是按照个人住房无担保部分的60%-70%确定,有的说比例是70%-80%;此外,银行按照个人住房无抵押部分和公司税后经营收入的1/3中的较高者确定。
抵押物方面,有的银行要求无担保的财产必须全款购买,有的银行说抵押不还可以操作;有的银行要求北京有房产,有的说全国各地都有房产就行。
在申请人的资格方面,有的银行要求贷款人不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只要占10%的股份即可;或者临时注册一家公司。
注册公司寻找“第三方”,中介机构称服务为“一站式”
也许正是各家银行在操作细节上的差异,给了中介“心动”的空间。近日,北青报记者接到多家贷款中介的“低息银行贷款”销售电话。《北青报》记者联系了其中一家担保公司的王经理
王经理明确表示,他可以帮忙向银行申请个人经营性贷款,利率可以达到3.85%,只要他名下有北京市区的房子。如果个人没有公司,可以帮忙注册一家;房子贷款没有还清,可以先垫付房贷,再申请商业贷款;他们可以帮助准备所有的贷款申请材料。简而言之,贷款可以在“一站式”服务后的几天内完成。
但他也强调,贷款下来后,不能直接记入客户自己的账户,必须有“第三方”,即企业采购原材料需要对接的供应商。因为业务经营需要业务贷款,贷款只能记入第三方账户。“不过,你不用担心。我们可以帮你找到第三方,我们可以准备购买合同和自来水。第三方收到贷款后,这笔钱会记入你的账户。”王经理说,这些都属于“一站式服务”。
这样周到完整的“一站式”服务自然不是免费的。王经理表示,他们保证公司的收费标准是贷款金额
1%-2%,如果需要他们安排第三方,这个第三方也要收费0.5%左右。“万一他们不把钱转给我怎么办?这可是用我的房子做的抵押。”北青报记者问。
“放心吧,上千万的贷款都这么做成了,我们都干多少年了。万一出现这种情况,我们帮你报警。”他笑着打保票。
“贷款进了我的账户,我买房炒股都行吧?”对北青报记者的这个问题,王经理有些警惕地说:“到时候我们会告诉你怎么规避风险,目前我们经手了这么多贷款,还没有人被银行强制收回。”
王经理还建议北青报记者提高贷款额度,“你这个房子评估下来,最高应该能贷500万,最好贷满了,反正也是办一次手续,现在利率这么低,只贷200万太亏了。”
监管:北京将严查经营贷等,流入股市、楼市行为
为了支持小微企业发展,银行响应国家号召,积极向各类企业让利,使得面向小微企业的贷款利率一降再降。然而这本来是为了支持实体经济的资金,却被某些人视为套利工具。部分购房者为填补房屋交易资金缺口或进行套利,挪用消费贷、经营贷资金作为购房款或“过桥”资金; 部分非法中介参与其中牟利,为违规行为推波助澜。这些市场乱象已经引起监管层高度关注。
1月30日,北京银保监局表示,已注意到近期出现的市场乱象和舆情,第一时间开展大数据筛查,并就筛查发现的疑点线索向辖内银行机构下发监管提示函,要求各行对2020年下半年以来新发放的个人消费贷款和个人经营性贷款合规性开展全面自查,重点排查是否存在由于授信审批不审慎、受托支付管理不到位、贷后管理不尽职等情形导致消费贷、经营贷资金被违规用于支付购房款等问题,并要求银行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加强内部问责处理。
同时,北京银保监局已会同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市住建委等部门组建联合工作组,将于近日赴银行机构开展专项核查。对于银行因经营不审慎、内控管理不到位导致消费贷、经营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等问题,一经查实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北京银保监局还将结合银行自查及监管核查情况,指导北京市银行业协会积极行动,对个人和中介的不当和违规行为启动联合惩戒机制。
专家:建议加大对违法者处罚力度,纳入征信系统提高违规成本
据了解,个人经营贷产品的设计初衷是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这些资金之所以会违规流入楼市,除利率较低外,也与经营贷金额较大、办理门槛相对不高、手续简便等原因有关。而在贷款过程中,一些非法中介参与其中,推波助澜,也是重要原因,甚至形成了上下游齐全的灰色产业链。业内人士普遍认为,监管层和金融机构要从经营贷的贷前审批到贷后管理各环节落实主体责任,提高违规成本,并引导金融机构改善内部考核机制,让经营贷回归产品设计初衷。
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指出,金融机构对信贷资金流向、用途的监控一直都是老大难问题。他建议,将虚构贷款用途、挪用信贷资金的行为纳入征信系统,提高借款人违规成本,从源头上遏制个人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楼市。同时银行应在严格准入门槛、加强贷款管理的同时,将经营性贷款发放时限控制在5年以下,并要求借款人提供必要的用途证明。
有银行业内人士称,如果银行在贷后监控中发现信贷资金有挪用情况,可以提前收回贷款。但是这样的处罚力度显然达不到震慑力度。
北京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许桂林律师指出,如果借款人和贷款中介在申请贷款的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可能涉嫌骗取贷款罪,银行可以报警追究刑事责任。此外,经营贷的贷款不是直接进入本人的账户,万一遇到不讲信用的第三方,也可能拿不到钱或不能及时拿到钱,借款人必须考虑其中的风险。
文/本报记者 程婕 统筹/余美英
SourcePh" style="display:none" />